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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5日前截止收供暖费
  • 2012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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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王光营 王光照 赵丽 见习记者 陈熹) “马上就要供暖了,我们怎么还没收到通知交费呢?”1日,不少市民反映至今还没收到交费通知。对此,济南供热部门表示,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市民尚未交纳供暖费,本月15日前交费截止,否则将会产生滞纳金。
  据济南市供热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热企大都要求在10月31日前交费,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有部分市民尚未交纳暖气费。根据规定,济南热力供热范围内的用热户,可在10月31日前持交费信息卡到相关银行或济南热力公司客服大厅交纳热费。此期限最多可延长至11月15日,之后仍没有交纳热费的用户将会形成违约金。
  济南热电供热范围内的热用户,持有交费信息卡的居民可以到齐鲁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网点交费,具体交费办法可以拨打济南热电的客服电话咨询,客户需要在11月15日前将本采暖季采暖费全额交清。新签订合同的客户首次交费,应该根据合同规定的日期全额交清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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