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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餐饮具消毒单位被取缔
  • 2012年1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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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餐饮具消毒单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清理。 本报记者 赵伟 摄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马云云) 15日,市政府食安办组织召开餐饮具消毒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济南市于近日又取缔4家不合格餐饮具消毒单位,至此,济南市共有73家合格消毒单位。此前,已有15家单位被取缔,并通过媒体公布名单。
  7月至10月,济南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餐饮具消毒专项整治,范围涉及十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取缔。
  整治发现了一些问题,市卫生局食品安全处有关人士介绍,多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选址不符合规定;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不健全;生产场所总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生产车间的墙面、地面、顶面和工作台面未使用易清洗、耐腐蚀的材料;从业人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生产用水多数用井水,达不到生活饮用水标准;没有检验设备,无自检能力,也未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每批产品进行检验,不能出示每批次消毒后餐饮具的出厂检验报告;餐饮具独立包装上未标注消毒日期、保质期,即使标注保质期,也无检验依据等问题。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具有九类情形之一的,卫生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其中第七条为“未提供餐饮具批次出厂检验报告的”,也就是餐饮消毒单位出厂的产品必须做到批批检验,而目前济南市相当一部分消毒单位没有自检能力,做到这一点有一定难度。而且由于检测需要一定的时间,与销售形成了时间差,这也影响了消毒单位的积极性。
  11月1日,济南市曾通过媒体公布了15家不合格消毒单位名单,15日,在原有基础上又公布4家。不过,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个别名单内的消毒单位仍在偷偷营业,济南市对此将严查。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孙法星要求,对不合格单位,相关部门和县(市)区要进一步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绝不能再继续经营,而对合格的以及新建消毒单位,也要继续实行动态管理,“一定让合格的进来,不合格的出去。”
  此次取缔的4家餐饮具消毒单位分别为:
 历城区华宇餐具清洗服务中心 位于历城唐王北殷村;
 历城区兴雨消毒餐具配送中心 位于历城绣川付家峪村;
 历城区华龙餐具清洗服务中心 位于历城唐王北殷村;
 历城区明鸿餐具消毒服务中心 位于历城港沟车脚山村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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