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残联了解到,目前我省570万残疾人中有40%是老年群体,而这部分群体中绝大多数都是因失能而致残的老人。根据《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我省将在各市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和医护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鼓励在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护理院;规模较小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在政策衔接方面,《意见》规定,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长期卧床、70岁以上和独居等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 本报记者 张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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