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从哲
居民的供暖,不能用作处理纠纷的工具,绑架居民的利益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热力企业负有更多的责任去做这些事情,尽力推动事情的解决,不要让业主继续遭受这种困扰才好。
济南美里新居的324户居民最近集体躺着中了枪。这里的四区很无辜地被停了两天暖,热企和物业却各说各有理,一方说对方私接管线造成的,一方说是对方因为此前的纠纷恶意停暖,谁都不认账,倒霉的却是这里的居民。 停暖是谁的责任,成了一起糊涂官司。但这次停暖的根本原因在于物业和热企没有建立良好的关系,倒是真的。否则不至于这么扯皮不止,都把责任往对方身上推。原来,此前这个小区曾发生过管道漏水的情况,在谁该付费维修这件事情上,双方曾经闹过不愉快。物业公司认为,既然他们早已将换热站及二次管网移交给匡山热力公司,那么就应该由热力公司负责维修,而不是再让物业和居民掏钱维修。对于这种移交,该热力企业并不认可该协议,因此他们也不负责维修的事儿。 换热站稀里糊涂地这样“移交”后,维修费用还该不该再让居民或者物业负责,这事应该有明确的说法。起码所在区的房管部门或者热力企业主管部门应该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就像许多能够大扯其皮的事儿一样,这次扯皮的根源就在于这个似是而非、双方都有分歧的“移交”上。不知道济南市对于换热站的移交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或者规范的程序或者做法,涉及居民利益,换热站移交应该由物业和热力企业的主管部门出台相关办法,不要留尾巴才好。 其实根源还有一个二次管网的“老无所依”,类似的问题还会大量出现。对于二次管网的维修,相关标准和办法迟迟没有出台。根据国家标准,供暖管道使用期限是10年,暖气片为12年。设施日益老化造成了供暖循环的不畅通也不节能。 但由于目前没有相关规定,这些管道的更换、改造并没有强制性的措施。再加上花费资金比较大,房屋维修资金不能用作供暖设施改造,这些矛盾因此拖了一年又一年,最终不了了之。 但无论怎样,居民的供暖,不能用作处理纠纷的工具,绑架居民的利益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热力企业负有更多的责任去尽力推动事情的解决,不要让业主继续遭受这种困扰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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