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在山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会议上,我省正式出台社会养老服务建设意见。“十二五”期间,全省将有25万老人获得新建的养老床位,17市都将有养护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 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养老服务主要针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以及重度残疾贫困老人。会议首次提出未来三年,我省社会养老服务将改变这种“补缺”现状,逐渐向适度“普惠”,即向更多具有一定家庭养老能力,但有社会养老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目前我省老年人口突破1500万人。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基本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其中,全省将建设一到两所大型养老服务机构,拥有2000张床位的济南市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经列入规划。未来三年,17市都将建设至少一处收养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养护机构,每个街道建设一所具有老年人托养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闲置的旅馆、招待所都可以改造成养老机构,全省将因此新增养老床位25万张,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占总量的30%以上。到“十二五”末,我省每千名老年人将拥有养老床位30张。在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老年人将享受日间照料服务。 意见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要将养老设施配套纳入规划,同步建设竣工和交付。为保障养老机构的土地供应,各级政府对民政部门审核后的老年福利设施按照《划拨用地目录》依法划拨用地,有偿使用的土地将给予优惠。对各类养老床位给予每张2000元—6500元的建设补助,开办养老机构则可获房产、土地、房产税等的免征。 (张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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