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据统计,2011年全国法院共审理渎职犯罪案件4611件,生效判决人数4828人,较2010年案件数量同比上升2.72%,生效判决人数同比上升12.23%;2012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审理渎职犯罪案件4928件,生效判决人数4426人。 渎职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犯罪行为方式、危害结果认定等方面也在不断出现新变化。严惩渎职意义重大,因为渎职犯罪主要是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不作为,另外一种是乱作为。这两种现象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它的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基本上形成了渎职也是严重腐败的共识。在这种情况下,解释明确要严惩渎职犯罪,当然也要依法从严,严之有据,严之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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