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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与网友微博互动,回答户籍新政
我省将开展户籍改革试点
  • 2013年01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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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杜洪雷 吴金彪 实习生 闫赟
  1月30日下午3点到4点半,省公安厅负责人与网友进行微博访谈互动。网友们就自己关心和有疑问的事在微博中留言。据统计,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共收到网友留言200多条。
  在微访谈中,许多网友非常关心户籍问题。针对网友特别关心的问题,山东公安人员给予了详细的回答和解释。
  网友“德邻张”提问道:“现在很多地市都在进行户籍改革,降低了进城的门槛,公安厅在新的一年内对户籍方面有哪些新政策?”
  对此,山东公安工作人员给予了详细的回答:“我们将推进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把劳动就业、居住年限、参加保险等情况综合考虑,借鉴实行‘绿卡’制度,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改善城市人口结构,形成大中小城市均衡发展的格局。”
  在潍坊买了一套二手房的网友“吕东lawyer”也发问道:“在原户主没有迁走户口的情况下,自己的户口是否可以迁入。”山东公安工作人员详细地答复说,按照户口管理规定,一套房只能有一户,所以必须要找到原户主,将户口迁出,才能落户。
  除了户籍问题,网友特别关注食品药品犯罪问题。工作人员介绍称,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1900余条,据此破获案件180余起,向群众发放奖金40余万元。
  在本次微访谈中,山东公安厅工作人员认真答复网友提出的问题。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拉近了网友和政府间的距离,受到了网友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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