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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铺摊子”式产业发展行为
  • 2013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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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19日讯(记者 张璐) 根据《规划》,我省确定不同主体功能区将实现的不同的产业特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投资项目实行不同的占地、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率、工艺设备、“三废”排放和生态保护等强制性标准。
  优化开发区域将逐步减少和转移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将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的海洋产业。
  重点开发区域要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新型原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增强对优化开发区域转移出来的产业吸纳能力,通过园区建设和发展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打造国家级新型产业基地。
  限制开发区域要重点发展旅游、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严格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的产业扩张。
  禁止开发区域鼓励发展旅游业和一些特色产业。
  优化开发区域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能耗能效标准,限制继续发展占地多、消耗高、污染重的一般加工业和低附加值产业。重点开发区域要制定较严格的产业效能标准,增强吸收资金、技术和劳动力集聚能力,通过增量扩张,提高工业化水平。严格控制“外延式扩张”和“铺摊子”的产业发展行为。限制开发区域除对农业、环保产业等特色项目采取较为宽松的准入标准外,对其他产业要采取严格标准,对禁止开发区域,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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