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小区内的停车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除将制定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外,还提出可以对占用小区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所收费用归业主共有。 停车难是泰城许多小区都存在的问题。本报曾连续报道泰城两个小区绿地改车位的情况。物业行业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小区停车收费区域分地上和地下两类,地上又分规划区域和公共区域。其中小区规划区域内的停车位产权归开发单位或业主所有,规划区域外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归开发单位所有。 因产权关系复杂,本次施行的收费办法对此特别做了详细规定。其中,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共用车库内的车位产权人或承租人应当缴纳停车服务费。 独立专有车库按照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不带电梯普通住宅计收。 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车位场地使用费收取标准可参照当地制定的车位租赁费标准执行。所收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停车场地的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共责任保险等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可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实际支出在车位场地使用费中列支;业主大会成立前,支出比例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部门核定。 本报记者 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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