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2万亿元,比去年预算增加4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代地方发债3500亿元。目前我国债务负担率相对较低,今年增加赤字后,赤字率在2%左右,总体上处于安全水平。 二是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三是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向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 四是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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