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 李钢 吉祥 3月10日发自北京 “这次机构改革算是在行政改革上,迈出了一个中等步伐。”10日,在看了提请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后,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表示,按照以往经验,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地方政府也将进行相应改革。他建议,地方政府改革应跟上,也应更主动,更具有突破性。 “这个方案仍是延续了渐进式改革方式,在原有大部制改革的基础上,又向前发展了一步。”许耀桐肯定了这次改革的意义,但他对下一次的改革抱有更大的希望,“希望下个五年进行改革时,能够制定一个通盘的改革计划。” 他认为,接下来,省市地方政府的改革也应该会跟上。许耀桐说,按照以前的惯例,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后,地方政府也将进行相应的改革。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开展首轮大部制改革。同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作出部署。 “今年也可能会这样。”许耀桐介绍,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已经走在了前面,有了许多创新。 许耀桐建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地方政府的改革应跟上,也应更主动,更具有突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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