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10日讯(记者 赵兴超 通讯员 杨珑玫) 10日,泰安市2月份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出炉,共受理咨询、申诉、举报833件。其中,服务类消费申诉居首位,制售假冒伪劣举报仍占第一。 10日,记者从泰安市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今年2月份全市共受理咨询、申诉、举报833件。其中,咨询1025件,申诉96件,办结申诉72件,办结率75%,举报39件,受理量较上月减少9件。在39件举报中,制售假冒伪劣举报20件,占举报总量的51%,还是焦点问题。96件申诉中,服务类消费申诉49件,占总量的51%,依然是市民集中申诉的问题。12315工作人员办结72件,调解成功6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8万元。 在2月份情况汇总中,市民李先生遭遇提车强制购买保险,是典型案例。市民李先生在一家4S店订购了汽车,全款提车时,突然被告知必须购买该4S店指定的汽车保险,否则不让提车。李先生认为被强制消费,向12315指挥中心投诉。工作人员调查后,确定该4S店的行为违反《消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及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工作人员给予4S店相关处理,让李先生提车。 泰安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遭遇汽车4S店强制消费,消费者可以选择拒绝购车,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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