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刘蓓) 10日上午,张店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的同时,张店区司法局、工商局和消保委也同时决定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组成的“三调联动”合理化解纠纷机制,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 “消费争议具有多发性、经常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激化,导致社会治安案件、群体性上访、甚至刑事案件。”张店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说,因此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资源,构建有机对接的三调联动机制,有利于妥善化解好此类纠纷。 据介绍,三调联动机制建立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旦经过确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按照法律规定均不收取费用,因此可以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大大减轻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对于消费纠纷,立足于优先调解的方式处理。当该消费纠纷无法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解决时,相关部门将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主动将其引入诉讼程序,并在诉讼中确保司法调解贯彻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将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化解消费纠纷。”工作人员介绍到。 □链接 消费维权有了专家顾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维权工作也呈现出专业化、综合化,社会化的特点,为了提升张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维权服务水平,消保委聘请了10大律师事务所的专家成立了“张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专家顾问团”,目的是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和奉献社会的爱心,协助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参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加强信息互通,适时提供专业支持,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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