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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一消费者遭遇捆绑销售
买车竟还要买商家指定保险
  • 2013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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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司路清 通讯员 蔡明智 张玉玲) 购买车辆后,汽贸公司不给予退还订金,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保险。五莲工商认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协调,最终该汽贸有限公司主动退还消费者2000元订金。
  在刚刚公布的日照市2012年消费者投诉热点中,汽车销售占首位。1月14日,家住五莲县城的消费者向先生致电12315反映,去年12月22日,他在五莲县沿河路某汽贸有限公司购买一辆汽车,当时双方约定车辆价格76000元,由向先生先交付订金2000元。
  1月10日,向先生将车款全部付清,高高兴兴地将新车开回了家。按照约定销售商应该在向先生付清车款后将押金退回,但是负责人一直拖延。当向先生要求退押金时,销售商称押金可以退,但必须在该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向先生认为很不合理,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讨回押金。
  接到消费者申诉后,五莲县工商执法人员于当日便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并到销售商处进行调查核实。经确认,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销售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该汽贸有限公司主动退还向先生2000元押金。
  “买车时必须在销售商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违反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违背了消费者自愿购买的原则。”五莲县工商执法人员说,4S店强制消费者购买车险的行为还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以直接说不。
  近来,日照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多起有关在汽车4S店购车时被强制保险,否则拒绝卖车情况。有的4S店则事先让消费者交纳价格不等的“保证金”,一般在该店购买保险或办理保险满几年后,再一次性或分期退还。消费者一旦不购买或中途另选其他车险,保证金将无法要回,这也是一种变相强制消费的行为。
  12315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4S店购买汽车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在任何保险公司购买任何险种,如遇强制保险的行为,可向工商机关提起行政申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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