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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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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的一天,体感极为不适的高热,人就像生活在蒸笼中。就在这样的天气条件下,我的老伴被迫乘车回邹平“验明正身”! 由于发生过退休人员因病死亡后继续领取退休费的事件,人保部门实行了一年一核实的做法,要求退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拍照并验证指纹,以便核实本人身份,做继续发放退休费的依据。老伴就是被通知回去做此项验证。与此相同的还有我享受的特殊病门诊补助,是每年的三月份必须回邹平去指定的医院核实病种病情,否则特殊病门诊补助不予报销。 人保部门的这种做法,是确保国家社保资金合理发放的有效手段,是针对某些人非法套取国家社保资金的无奈之举,可以理解,应该支持。但是,在具体实施中,能否采取一些更为人性化的措施?比如,对于异地居住人员,能否委托居住地的人保部门或者居住地的指定医院做核实验证工作,以免除被验证人员的长途跋涉之苦。三月份,正是像我这样的老年人病情严重乘车极为不便的时候,能免除这一趟辛劳,善莫大焉! 现在,为便于孩子就近照顾,退休人员离开退休之地异地居住的越来越多,希望有关部门慎重考虑这一部分人员的具体情况,在坚持国家有关制度的前提下,为他们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实行人性化管理,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社区居民:齐苑乡民(网名) 本报记者 于荣花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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