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12日讯(见习记者 贾锦锦 通讯员 陈跃峰 孟华) 12日,记者从肥城市工商局了解到,市民张先生使用购买的染发剂后出现过敏反应,要求销售人员退货时遭到拒绝。经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调解,化妆品店返还40元货款。 3月6日,肥城市民张先生在一化妆品店花40元购买了1盒染发剂,使用后出现过敏反应。“刚用完头就开始痒,接着出现疱疹,到医院花了100多块。”张先生说,他怀疑染发剂质量有问题。到该店里找销售人员退货并要求赔偿医药费遭到拒绝后,张先生到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与张先生一同来到销售染发剂的商店调查。“从包装上看产品本身没有问题,包装上也写明染发前要做试敏试验。”工商人员说,张先生染发时未作试验,商家销售染发剂时也没有做提醒。“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工商人员说。经调解,商家返还张先生40元的购货款,并承担50元的就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