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异味奶粉恶心呕吐 ◎案例◎ 1 消费者陆某2012年1月30日从某商场购买某品牌奶粉4盒,价格1200元,3月初发现其中一包有异味,孩子饮用后发生恶心呕吐,消费者申诉至12315,要求商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10倍赔偿。开封的奶粉消费者已经寄给济南代理商,并未留存样品,未开封的奶粉感官无异常。经工作人员调解,被诉方作出让步,同意将消费者反映有问题的奶粉更换为5盒同品牌奶粉。 消费者购买到问题食品后,维权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不注意索要单据;二是错过最佳维权时间;三是问题食品鉴定难。拆开的食品不能作为检测的样本,只能从同批次的产品中抽样检测是否合格,而像食物中含异物情况的概率是很低的。 2 消费者李某于2012年11月10日从某商场购买手机一部,价值1354元,15天内出现了自动关机的故障,送回被诉方要求换机,被诉方称检测无故障,拒绝换机,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售出之日起8到15日内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经工作人员调解,最终被诉方同意为消费者换机。 12315受理的手机类申诉主要问题有:手机在三包期内频繁出现质量问题,而商家“以修代换、以换代退”的现象大量存在;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手机鉴定难,手机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后,由于手机鉴定机构少、程序复杂,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3 团购拍照却拒给照片 消费者张某去年6月份从某团购网站团购摄影套系96元,6月25日已到店拍照,摄影店却一直拒绝给付照片,故消费者拨打12315进行申诉。经工作人员核实,团购网站和该婚纱店已经解除合同,无法要求婚纱店给付照片,经调解,由团购网站为消费者退款。 部分团购网站没有到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或者登记后不明示开办单位详细信息,一旦发生团购纠纷,无法联系网站,导致维权无门;团购网站准入门槛较低,整个行业良莠不齐,售后无保障、消费维权难等问题屡见不鲜;团购后消费者只有手机短信验证码作为唯一“凭证”,产生责任难界定。 4 坑害老人推销涨一倍多 2012年10月5日,12315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临淄区凤凰镇大路村原毛巾厂里有人进行健康讲座,10月4日开始每天早上7点至9点、下午3点,无照销售假冒净水机(赠送牙膏、锅等商品)。工作人员按照举报的情况赶赴现场调查,但被举报方早已无踪影。 12315全年共受理无照经营举报221件,其中涉及针对老年群体开展违法推介销售活动的占51.58%,同比增长235%。该类商家销售的商品以保健食品、假冒伪劣小家用电器为主。不法推销人员推销商品的时间要比销售时间长的多,一旦开始销售,他们又以数量有限等托词让老年人尽快购买,达到目的后,立即更换推销地点,导致监管和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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