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威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暂行)》有效实施,市建委发布《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实施工期审查等五项制度。 市建委工程科科长马升海说,建设项目分段结算、竣工结算备案制度是创新点,可避免出现工程款或工资拖欠。 分段结算是指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不同阶段结算。分段结算,发承包双方订立合同时应就分段结算的节点、方式等订立具体明确条款,避免因结算时限过长影响工程竣工备案。 自本通知下发日起,全市新开工工程全面实行竣工结算备案制。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发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备案的竣工结算文件是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的依据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马升海说,“无审计报告,工程无法通过验收,防止出现拖欠工程款或工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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