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4日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肖春燕 张运通) 生猪肉注水、销售地沟油、勾兑假药冒充祖传秘方、用双氧水漂猪蹄鸡爪,14日,省法院曝光四起省内制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这些案件判决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杨某自2011年5月至11月从即墨市周边乡镇收购生猪,注水后自行屠宰销售,共生产50万斤,价值590余万元。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80万元。 2008年11月以来,刘某从济南平阴购入地沟油掺入棉籽油中销售。刘某获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2002年起,刘某自行勾兑胶囊冒充祖传秘方。郓城县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11年6月,王某用工业火碱将煮熟的鸡爪、猪蹄泡大,再用工业双氧水漂白销售,平度市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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