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8日讯(记者 张汝树 实习生 荣娜) 18日,市民孟先生致电本报反映称,去年他从杭州鼎泰大药行电话购买了10盒药,产品附赠品2盒。但孟先生用完6盒药后感觉无效,遂退掉了剩余的6盒,但药行只给退回了4盒药品的钱,对于另外两盒赠品是否算在退款之内,双方起了争议。 据了解,去年12月份,孟先生花1870元钱从杭州鼎泰大药行电话购买了10盒药品,并附赠品2盒和一条理疗裤,且药行保证产品无效退款。 在孟先生吃完6盒药后,感觉无效,就把剩余6盒药寄回给了商家,但商家只退给孟先生4盒的钱748元,称其余两盒算赠品,不退钱。 孟先生认为既然买了10盒药后商家才给赠品,说明赠品的利润已经算在购药款里了,所以应该退这两盒的钱。 随后,记者与该药店取得了联系,药行工作人员称,他们会将情况反映给领导,看是否可给孟先生再退回一盒药品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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