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路不省事 20日,一辆小货车试图从湖滨大道封闭路段侧面绕行时被困。近日湖滨北大道、解放北大道和北园桥都在封闭施工,请注意绕行。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影报道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赵新利) 陵县村民王志刚(化名)在该县一家火腿公司上班,单位出钱帮他考下了司炉工证,并安排他在厂子里烧锅炉,不过因为司炉工证一直由单位保管,后来王志刚打算跳槽时,却因为拿不出司炉工证遇到了烦心事。 2010年10月,陵县村民王志刚到该县一火腿公司干杂活。后来该公司负责人找他商量:公司缺一名司炉工,想让他去烧锅炉,司炉工证学习费用可全部由公司负担,但司炉工证要扣押在公司。王志刚答应后,公司送他学习培训并拿到了司炉工证,王志刚按先前的约定与公司签订协议,但未规定服务期限。 2012年12月,王志刚听说某焊丝厂招锅炉工,每月3200元,他随即找公司要求提高工资,或者退给司炉工证,公司以有协议为由不同意。2013年1月20日,王志刚到焊丝厂应聘,谎称司炉工证丢失了,几天后能补一个。焊丝厂同意他先干着,要求最迟一个月把证拿来,如拿不来每月开2000元工资。随后王志刚找到火腿公司,该公司因他是不辞而别,不但不给司炉证,还要他承担公司为他办理司炉证的费用。王志刚找到质监部门想重新补证,被告知三个月后才能重新办理。无奈之下他只好在2月26日来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陵县法援律师告知火腿公司:因未约定服务期限,员工正常辞职并不违约,公司的扣押行为侵害了王志刚的合法权益。 2013年3月5日,在陵县法援律师的调解下,该火腿公司退还了王志刚的司炉工证并赔付了200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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