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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被洗坏 赔了件山寨货
  • 2013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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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5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赵璐 周黎霞) 博兴的江先生送入干洗店的衣服被洗坏了,干洗店答应赔偿一件同样的羊毛衫,但是对比之后,江先生发现这是一款“山寨货”。
  前几天,博兴的江先生将一件高档名牌羊毛衫送到县城一家洗衣店干洗,取件时发现浅色的羊毛衫前胸处有几块很显眼的斑点。这件毛衫是江先生春节前在淄博购买的,价格为1899元。如此昂贵的衣物只穿过一次就被洗坏了,江先生非常气愤,立即与商家交涉,要求按原价赔偿或赔一件同款的毛衫。
  店内员工称负责人去了外地,要等负责人回来才能处理。江先生十分不满,在多次要求下,洗衣店员工表示跟负责人电话联系后决定愿意进行赔偿,但需等负责人回来才能赔偿方案。江先生同意了,决定等负责人回来再协商解决。
  几天后干洗店打电话通知江先生,已经购买了一件同款毛衫赔给他,江先生拿到后,感觉该毛衫的拉链、袖口等细节处与自己购买的有些许差异,就到商场专柜验货,商场专柜人员告知其该毛衫为高仿品。江先生表示假冒的名牌毛衫他无法接受,要求商家按原价赔偿或购买正品毛衫作为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江先生只好找到了博兴县消协的工作人员进行投诉。
  经了解,该干洗店是根据羊毛衫的标签在网上购买的,花费了五百余元,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山东省洗染行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一点规定“洗涤后衣物出现洗涤质量问题,经修补仍有穿用价值的,经营者应按该衣物洗涤费的1到6倍金额赔偿;不能修复或丢失的,经营者应按该衣物洗涤费的10到20倍金额赔偿,但不得超过衣物的实际价值。”根据江先生提供的购物发票,买了才不到两个月,其衣物应按不超过最高额1899元进行赔偿。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愿意各退一步,由商家赔偿消费者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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