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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砸包被盗,停车场赔不?
物业称,停车费是场地使用费,不赔;律师说:收了费,应该赔
  • 2013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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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记者在东环国际广场看到,临时停车场上停了不少车。 本报记者 宋立山 摄
  ◥被砸的车玻璃。(杨女士供图)
本报记者 宋立山 实习生 周昌
  “我在这里停车是交了钱的,车玻璃被砸了,为啥没有任何赔偿?”一个月前,市民杨女士将车停在东环国际广场的临时停车场,看车的工作人员按照每小时2元钱的标准收取停车费。杨女士取车时却发现,一块车玻璃被砸烂,车里的皮包也不见了,虽然包里没有贵重物品,但是更换玻璃花费2000多元,与广场管理方尧圣物业交涉一个月了,对方一直不同意赔偿。

车主遭遇:车玻璃被砸,皮包被盗走
  杨女士是历城区东环国际广场写字楼的业主,已经将房子出租,偶尔回来处理一些事情。写字楼的管理方为尧圣物业,物业在广场上规划了一处临时停车场,并在出入口设置了升降杆,停车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元。杨女士说,2月27日16时50分许,她将车停到临时停车场的北侧,距离出口大约20多米处,随后便上楼处理事情。17时45分许,办完事情下楼取车时却发现,一块车玻璃碎掉了,她意识到可能是有人砸车盗窃,赶紧查了一下车内的物品,果然一个皮包也不见了。
  “我赶紧报了警,看车的保安人员也过来了。”杨女士回忆说,当时保安人员很配合,帮忙找皮包、调监控。监控录像显示,当天17时29分许,一名男子将车玻璃砸碎,并拿走她的皮包。由于皮包内没有现金和贵重物品,该男子在距作案地点不远处将皮包丢弃。
  “虽然包里没有什么贵重物品,但是我光换车玻璃就花了2000多元。”杨女士认为,她在广场停车是交了停车费的,既然管理方收了停车费,就应该尽到看管责任,车玻璃被砸是管理方的失职,应该做出赔偿。“我停车的地方距离保安亭只有20多米,这更说明他们没有尽到看车的责任。”

物业回应:只是提供车位,不负责赔偿
  随后,杨女士找到物业经理,交涉赔偿事宜。杨女士说,当天物业经理称自己刚过来,还不了解情况,落实一下再给回复。但是几天之后,迟迟不见回复,她便又给物业经理打电话,这次对方改口说,“你去找保安经理,我已经跟他说了,他会给你答复”。随后,杨女士又找到保安经理,对方却说他没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又让她去找客服。无奈之下,杨女士又找到大厦一楼的物业客服,“但是客服说,他们没有权限解决这个问题,几个人就好像踢皮球,我找了一圈都没找到个管事的!这都一个月了,也没有人给处理。”
  22日下午,记者来到东环国际广场,就相关情况进行采访。负责看车的保安人员说,由于是几班倒,所以他们也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过这个事情,而且即便发生了,他们也不负责赔偿,一个小时收2元钱,这只是场地使用费,对于车辆被盗或者受损,“这么多车根本看不过来,也没法进行赔偿”。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尧圣物业的客服,一位工作人员说,确实发生过这件事情,警方已经介入。当记者问及物业是否有赔偿责任时,这位工作人员说,“停车场只提供这个地方,不可能对车辆损坏做出赔偿,而且这个事情警方已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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