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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市工商局重点查处三类违法行为
20行业揪出1361起霸王条款
  • 2013年04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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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1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刘刚 海峰 张茜) 11日,市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去年全市共查处房产、汽车、婚纱等20多个行业1361起霸王条款。
  市工商局副局长王明亮介绍,工商部门对重点行业中问题突出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查处,涉及美容美发、公用事业、房地产、旅游、汽车销售等20多个消费热点领域。
  据了解,工商部门重点查处了经营者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责任这三类违法行为。
  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行为的全市共查处727件。这类条款主要体现在三种形式上,一是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如商场超市宣传彩页上标明“本超市保留修改使用手册中各项条款及中止本卡使用的权利”;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如“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厂家所有”;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如影楼“预约订金,概不退还,可转让他人”。
  第二个就是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行为。王明亮说,去年工商部门共查处此类案件556件,如“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本店所售特价商品概不退货”等。
  第三种则是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行为。去年工商部门共查处此类案件78件。如“会员因故意造成健身器械损坏的,应按原价的双倍赔偿”。
  据了解,去年一年,全市工商部门共检查各类合同6384份,约谈企业1526次,查办各类合同格式条款案件1361起,下达《行政建议书》7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097份,指导改正合同格式条款1301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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