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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
调解协议难执行可以家门口仲裁
  • 2013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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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盛秦岭 李建忠) 21日,记者了解到,日前,淄博仲裁委在周村区消保委、周村工商分局正式成立“消费争议仲裁庭”,周村消费者在家门口就可仲裁维权了。
  据了解,该仲裁庭由淄博仲裁委在周村工商、消保委聘任的仲裁员构成,其主要职责是调解、仲裁消费争议纠纷以及经营方面的纠纷。市民如果遇到调解不成的纠纷或者担心调解结果不落实,可以直接向周村工商和消保委提请仲裁,不需再跑到张店去求助市仲裁委了。
  “消费争议仲裁调解,是消费纠纷解决的五种途径之一。简便快捷,法律效力高,可以有效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周村区消保委秘书长连传鹏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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