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王鸿哲 通讯员 段延城 李航) 近日,淄博市召开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于4月底之前完成资料收集工作。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法定最高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并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利用基准地价进行评估,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授权经营及清产核资、土地收购整理等宗地价格评估的主要方法,也是确定土地租金、土地使用税、费标准的依据。 据了解,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范围是全市五区三县全部城区、与城市市区毗连的郊区、独立工矿区和各类独立的开发区、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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