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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论
  • 2013年05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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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论
  @李燕子 BRT自5月1日起停止使用月票,对已经充值了5月份月票的乘客来说,从法律上讲已经形成了合约关系,公交公司怎能单方面毁约,一厢情愿地要求人家仅仅退款或退卡呢?应该有违约补偿吧。

  @钟倩 BRT涨价是经济利益驱使,但从长远角度看,紧盯眼前利益而忽略市民切身利益,是城市管理的短视行为,更是执政理念的跑偏。

  @台应新 取代月票优惠乘车的措施,应该是IC卡的大幅度打折优惠。如果单纯停止本来就在本线路使用月票的做法,既不明智也不会增加利润。

  @黄伟民 BRT恢复两元票价和禁用月票引来了一片反对声,而作为这些措施的制定者,公交公司却失声了。问题要想得到真正解决,除了在行政上加以规范以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失为好的办法之一。

  @王平昌 和景区一样,快速公交也是以客流量为基础的,要更好地挖掘自身潜力,聚集人气才是经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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