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9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王志 赵剑) 办充值的会员卡既时尚又方便,谁知江苏溧水县的王先生持卡消费却引来了不便。近日,阳信消协成功调解一起跨省消费投诉。 5月6日,江苏溧水县的王先生来到阳信县投诉,称他由于业务关系经常来阳信,爱好台球的自己便于2011年7月在阳信一个高档的台球厅办了一张会员卡。2012年10月,王先生回江苏溧水县公司本部处理一些事情,离开时其会员卡内有1000多元余额。 今年5月5日中午,返回阳信多日的王先生到台球厅打球,谁知,结账的时候却被收银员告知不能使用该卡,原因是该台球厅已经易主,原来的卡已作废。“店还是那个店,人还是那个人,凭什么自己的卡就作废?”王先生对此提出异议。收银员见此情景,进一步解释:店面是在去年12月份转的,原来的会员卡也不是一下子作废的,在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之间有3个月的限期使用过渡期,但显然现在早就过了,所以卡不能用了。 消协接诉后,与前后两个店主取得联系,告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在消协的调解下,店主最终同意王先生继续无期限使用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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