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5月9日讯(记者 张旋) 9日,枣庄市教育局下发了全日制中小学2013—2014学年度校历。校历规定了全市中小学全学年的授课、放假等时间,并规定2013年新学期于9月1日开学。 按照校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年授课时间为35周。其中,九年级全学年授课时间为33周。学校机动时间为2周,学校举办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实践活动等,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复习考试时间为2周,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同时,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学年的假期一共13周。另外,普通高中各年级全学年授课时间为36周,复习考试时间4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内,假期一共11周。 据了解,2013—2014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校9月1日开学报到,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而寒暑假放假安排也有明确规定,并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高中学校的放假安排有所用不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4年1月18日(腊月十八)放寒假,普通高中学校1月25日(腊月二十五)放寒假。而2月16日(正月十七),全市中小学校开学报到,2月17日(正月十八)上课。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3年7月5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7月12日放暑假。 另外,按照枣庄市教育局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有关规定,在国家法定休息日期间一律不得安排上课。同时,按照2012—2013学年度校历安排,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将于7月6日起放假,普通高中学校7月12日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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