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5月9日讯(记者 李泳君) 9日,记者了解到,枣庄市物价局联合市司法局,于2013年4月出台了《枣庄市价格鉴证援助暂行办法》,将困难人群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据了解,该办法为纳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的经济困难公民,提供免费和减收价格鉴证费的价格鉴证服务,具体包括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农村居民;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经济困难的居民等。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困难单位和个人因为经济原因无力承担价格鉴证费用、无法进行价格鉴证,影响了其维权举证效力,导致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成为社会和司法救助的死角。而该办法出台后,为保障枣庄市困难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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