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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下放 少走冤枉路 |
“小政府、大社会”逐渐显现,服务型政府更便民 | |
- 2013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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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宋佳 李楠楠 报道
本报5月23日讯 谈起此次政府取消、下放审批服务事项,山东省人大代表、烟台大学教授、博导王全杰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这样更有利于简化审批程序,发挥民间资本优势,逐渐显现“小政府、大社会”。 “取消行政审批,将权力下放,可能会影响部门的既得利益,但是有利于缓解市民对相关部门‘官腔’的反感。”王全杰说。 另外,此举还将简化行政审批项目申报、审批流程,更加便民、快捷。“有利于项目投资的审批效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利于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充分发挥民间资本优势,让投资方分享利益。”王全杰介绍。 当然,引入民间资本,会导致某一行业遍地开花。王全杰打比方说,如果煤炭经营在营业额中所占的比例很低,那么取消煤炭经营行政审批后,煤炭经营企业将会遍地开花。“这对已经成型的煤炭经营行业来说,是一种冲击。 对于此次政府取消143项审批服务事项,王全杰认为,这说明政府执政理念发生了变化,这是一种进步。这样能给基层政府更大的自由度,以便基层政府根据当地的需要,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过去很多审批事项,要先在区县部门初审,然后再到市级部门正式审批,程序非常繁琐。审批权下放到区后,方便多了。”牟平区一位企业负责人说。 事实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向的就是建设一个“小政府、大社会”。这是一个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民众的过程。 此次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有助于加快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行政审批,也反映出政府驾驭经济的能力在不断增强。取消行政审批也表明,目前已有一部分生产要素完成了市场化的资源配置,企业的自营度在加大,被行政审批抑制的需求将得到增长,打破约束生产力的藩篱,对“稳增长”作用重大。 市场经济下,行政权力越大,行政对经济的干预越多,市场的活力就越小。特别是名目繁多的行政审批,其中有些更像是套在企业身上的“枷锁”,让企业动弹不得。所以,先从行政审批改革入手,斩断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之手,把权力交给市场、交给市场主体,无疑是最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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