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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阶段推进“营改增”
  • 2013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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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济南市国税系统将分四阶段推进“营改增”工作。在前期准备阶段(6月30日前),国税系统将成立“营改增”领导机构和组织体系;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表;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国税系统内部培训;制定各项衔接政策;做好软件和硬件准备;试点纳税人确认、移交、核实;试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税种核定、资格认定;税库银三方协议的签署;试点纳税人的政策培训等。
  在后期准备阶段(7月1日至31日),国税系统将启动防伪税控设备发放、发行、安装,发票发售;试点纳税人操作培训;各系统的安装、测试、联调等。在正式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将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代开、认证;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报税、税款征收;监控各系统运行情况。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运行。在完善提高阶段(9月15日起),国税部门将跟踪试点运行情况,开展税收调研,总结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拟定完善提高办法及建议。   (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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