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值班律师: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宇南 莱山区刘先生:2008年,我经过烟台本地的朋友小张认识了江苏海门市的一个朋友小李,由于大家一起做装修生意,平时关系很不错。2010年,小李手头有点紧张,就通过小张担保向我借了2万元钱,但是现在都第三年了还没还,虽然小李之前说肯定会还,但老拖着也不是办法。我想问问现在如果到法院起诉的话,是直接起诉小李还是把小张一块起诉了? 林宇南律师:因为我没有看到具体的借条,所以不能准确答复,但基本判断,这是一个主借款合同和担保从合同写在一起的案例。 首先判断主合同,也就是借条是否有效及2010年的借款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因为只有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才有效力,如果担保合同有效还要确定担保合同是否过时效,再看担保是连带保证还是非连带保证,是连带可以起诉李和张或张个人或李个人,非连带起诉张和李或李个人。 如果借款时有担保人,借款合同又有效,而借款人不愿还款,债主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截至7月3日,本报法律服务栏目已经正式启动三天了,三天来栏目接到了60多个电话、20多封邮件及20多条短信。本报法律服务栏目将依托本报法律援助服务队,为市民提供权威的法律知识解答。 需要法律咨询的市民可拨打电话:0535—6879086或发短信至15192239315,也可以加栏目记者QQ:429542640。再次提醒,有需要的市民朋友最好是将咨询问题通过邮件形式发送,邮箱:qlwbwyk@vip.163.com。 记者 王晏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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