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青岛市教育局民管办主任李士旭介绍,社会培训机构分为两种,一种是文化教育类培训,一种是技能类培训。公考培训、英语培训等都属于前者,必须经过教育局审批,且获得三证,才是合法办学。这三证分别是: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间组织管理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备案表)”。 根据《青岛市民办学校设置规定》,设置中等及以下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应满足校舍、师资、教材等方面的条件。如配备合格的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所开设的每个专业配备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学校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校舍面积应不低于200平方米、校舍的租期不低于两年等。 “因为培训审批严格,很多机构就注册个‘教育咨询公司’打擦边球,干起了招生培训。”李士旭说。 而记者从工商部门得知,以教育咨询公司名义注册的教育咨询范围,并不包括培训。 李士旭认为,如果是经过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他们都会对这些学校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管。目前这类令人头疼的”教育咨询公司”,在监管过程中比较复杂,需要教育、税务、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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