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水多日,业主无奈决定掏钱 |
出了保质期,分水表之后的管道由业主自己负责 | |
- 2013年07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王伟平) 近日,芝罘区寰辰佳苑小区居民孙先生发现,自家半月无人,水表竟然多“用”了2500吨水,比小区整个用水量还多800多吨。经检测发现,是孙先生家水表有问题,分水表之后的水管也存在漏水情况(见本报7月25日C02、C03版,26日C13版)。经本报报道后,目前,物业已经与业主协商好解决办法。 25日,业主孙先生说,市自来水公司稽核科工作人员检测后告知,自家原来的水表异常,但异常具体数据并没有公布。 据寰辰佳苑小区物业刘经理介绍,20日,自来水公司来人检测时发现,孙先生家分水表之后的水管明显水流过大。现在发现孙先生家里的水表也有问题,只能根据小区总表多出的水来计算。据悉,7月3日到7月22日,小区比平常多出了1296吨水,减去损耗,余下的1200吨水费由孙先生负责。 业内人士提醒,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83条规定,住宅小区内供水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承担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及相关费用。即总水表到分水表之间的管道破损,应该归自来水公司负责维护、修理和更新。 记者联系烟台市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丁主任,据他告知,对于供水设施来说,分水表及其之后的管道产权归属于业主,如果出现问题,业主需要出资维修。在保质期内,分水表之后的管道归小区开发商负责,不在保质期内的,归业主自己负责。同时,如果业主已经把分水表及其之后的水管委托给物业公司,双方协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事发后,业主可以按照协议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26日,孙先生说,“停水这么多天还不通水,又没人管,受不了了,还是自己承担责任吧。”孙先生说,根据他和物业刘经理协商后的结果,目前这多余1200吨的水费由他承担,物业则派人挖开并恢复分水表后管道以上的泥土,具体的维修水管费用由孙先生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