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6日讯(通讯员 毕于倩 苏振明 记者 王茜茜) 为谋私利,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生产化学品甲硫醇钠260吨,并将生产的6000多吨废液、废水排入河流,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健康。近日,沾化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投案自首。 9月份,沾化县公安局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沾化县泊头镇某村工业园内有家作坊式的工厂非法生产农药,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健康。经过详细调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以开工办厂的名义与村支部签订合同,a非法生产甲硫醇钠。甲硫醇钠是一种利用剧毒化学品反应生成的强碱性液体,如果被用作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的原料,必须经相关部门认证才能生产。但该小作坊负责人将生产地选择在交通不便的城镇偏远地带,以逃避监管,一无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无工商营业执照,三无任何环保环评手续,是明显的“三无”企业。 在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该作坊负责人张某明知该化学物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毒废水、废渣、废气,仍私自暗接管道将有毒废水随意排放到田间、河流,造成附近的农田寸草不生,河流臭气熏天,延绵数公里,严重破坏了环境,给百姓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经沾化县环境监测站抽样检测,排放的废液、废水严重超标。 在掌握大量犯罪证据后,沾化县公安局迅速查获该厂的生产设备、生产原料,控制了在厂工作人员。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也在强大压力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