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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物业通水不及时,砸坏小区大门 |
一男子酒后破坏公私财物被拘5天 | |
- 2013年1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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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刘春成 郑家杰 孙明理) 10月30日凌晨,在海滨四路某小区门口,该小区的一居民在酒后将小区门口的伸缩门砸坏。据悉,在此之前该男子就因与物业有矛盾,砸坏过一次伸缩门。目前该男子因为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被行政拘留五天。 据悉,该男子姓杨,今年30岁,是岚山区高兴镇人,住在该小区的出租房内。因为与物业有矛盾,小区的伸缩门在此之前曾被杨某砸坏过一次,后来他进行了赔偿。最近又到了交水电费的时间,由于他没有按时交付,物业工作人员将他住所的供水开关关闭,28日,杨某向物业交清水电费后,由于物业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能及时给杨某通上水,直到29日下午才将自来水给供上。 10月29日下午,杨某从家里出去的时候,发现家里竟还没有水,这让他很生气。当晚,杨某和朋友吃饭一直到了凌晨,喝了点酒的他在回到小区门口的时候,从小区保安室旁边的墙上拿起铁锨,朝伸缩门上的LED显示屏上猛砸,还和小区保安进行争执。 被杨某砸坏的伸缩门LED显示器价值600元,杨某对事情经过供认不讳,最终杨某因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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