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徐晶) 近日,德州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在办公院内,对其配备的全部警用车辆进行自查自检和整改工作。 “全体警用车辆统一清查,四点集合!”8日,随着德州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大队长一声命令,一排警车全部停在院内。大队领导亲自把关,对警车的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车牌安装、车辆外观标识、警灯、警灯使用证、车容车貌、车内私人物品放置情况、勤务设备配备情况、GPS定位使用状况彻底清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警用车辆失管漏控。严防“公车私用”、“公权力谋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 督察组民警将警用车辆信息登记在册,建立台账,准确把握警车使用的动态信息,切实从源头防范违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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