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后驾驶被处罚仍不改 一司机再次酒驾出事故被重罚 今年6月,日照市岚山区驾驶人周某第一次因无驾驶证且酒后驾驶被警告,并处罚金2000元。然而,周某对这种处罚不以为意,四个月后,再次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这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0月24日晚9时左右,在日照市岚山区342省道潘庄路段发生一起轿车单方交通事故,驾驶人错踩刹车,冲向路边民居,幸无造成人员伤亡。 日照交警岚山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故地点,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周某身上有很大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周某的酒精含量为7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周某带至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发现,周某并无驾驶证,并在今年6月份曾被岚山大队民警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查处过一次,并处罚金2000元。事过四个月,周某又因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被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此次周某不仅将面临2000元的罚款,还将面临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邢纪森 刁鸿力)
开着套牌车还敢到车管所年审 “粗心”车主自投罗网被处罚 车辆号牌是反映车辆身份的标识,法律明文规定不能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然而有的驾驶员因怕交通违法被电子警察拍摄,在号牌上做各种手脚企图逃避处罚。近日,岚山大队车管所查验厅民警查处了一辆套牌车辆。 当天上午10点左右,车主张某驾驶自己的爱车前来车管所办理车辆年审业务,民警在对其车进行检验时,发现该车车牌号有贴牌嫌疑。经仔细查看,发现该车号中间的“9”是贴上去的,当民警撕下贴上去的“9”时,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原来该车的实际车号是鲁LU55**,驾驶员张某为逃避电子警察的拍摄,竟然将“U”字上粘贴了一个“9”,并用吸铁石和胶带固定,远远看去成了鲁L955**。面对民警手中的车牌贴,车主张某无言以对,承认了自己的“套牌”事实。原来,在来车管所前,车主忘记将车牌恢复正常,聪明反被聪明误,驾驶自己的爱车就来年审,没想到是自投罗网,还被民警查了个现行。 民警及时收回了贴牌并依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一定要遵纪守法,文明驾车。 (郑福敏 高贤)
10月10日,日照市岚山大队民警在新玛特民生交警岗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交通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大众迈腾轿车行动迟缓,并且女司机神色紧张。民警凭经验判断,该车一定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便上前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驾驶人于某只拿出了驾驶证,说行驶证放在了家里。民警随即在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对该车进行查询。 查询显示,迈腾车所挂牌照信息为一辆银灰色捷达所有,与该车在同一车主名下,驾驶人的行为涉嫌套牌。于某见瞒不过去,便讲出了套牌缘由,因其迈腾车监控违章信息过多,所以就套用自家捷达车的车牌,想以此来顶账,本以为都是自家的车,换着车牌挂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没想到却违了法。最终,民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对于某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套牌车危害极大,一方面为违法犯罪提供掩护,躲避执法机关查处和惩罚,严重困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嫁祸于他车,扰乱正常社会管理秩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难以追究,影响社会和谐。 (邢纪森 刁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