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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建设 |
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 |
- 2014年0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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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民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本报记者 张晓科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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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月10日讯(记者 马辉 晋森) 10日下午,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声远舞台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陈民作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勇作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林树果作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陈民在报告中说,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济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落实年、突破年”的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41次,作出决议决定14项、审议意见1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9人次,督办代表议案建议147件,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有力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陈民从五个方面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市委决策落实;把握重点,强化监督,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法律,促进公正,着力推进法治济宁建设;优化服务,搭建平台,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着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陈民说,2014年是济宁站在新起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是加快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提升年、显效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济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五大机遇”和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积极作为,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实现提前全面达小康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以推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以拓展平台创新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大会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补充有关专门委员会人员办法;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济宁市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补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 (2014年1月10日济宁市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提交代表酝酿、讨论) 1.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候选人 (1名) 刘绪平 2.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 (8名,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冯 冲 李新才 张景玉 陈希忠 周立华 宗义民 骆军(女) 徐建设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1名) 林树果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颖请求辞去济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14年1月8日济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丁颖辞去济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济宁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备案。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庆建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14年1月8日济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庆建辞去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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