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在济宁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张勇作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张勇在报告中说,2013年全市法院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71489件,收案数量首次超过7万件,审(执)结69078件,分别上升11.31%和8.79%,标的额62.69亿元。其中,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942件,审(执)结14379件,分别上升31.6%和26.7%,标的额21.9亿元。 在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民事审判的作用,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6332件,同比上升了3.06%。妥善审结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和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18807件。审结农资及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及“三农”案件1251件。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6521件,调解撤诉率为62.74%,努力帮助群众解脱诉讼困扰。 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2119件,同比上升了10.91%,标的额26.43亿元。制定了《服务促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微山、金乡、汶上等法院也专门出台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措施,对民营企业设立立案专线,简化诉讼程序,慎用强制措施,审结涉及买卖、票据、期货、物流、租赁等中小企业案件2476件,为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司法支撑。妥善处理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公司清算等案件69件,有序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本报记者 庄子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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