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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逮了四辆“黑出租” |
车辆均被查扣,司机将面临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
- 2014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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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现场,两位执法人员将拒不配合的司机夹在中间,取下车钥匙。 本报记者 韩逸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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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孙健) 近日,烟台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道路市场管理大队开展以“春运畅安行”为主题的打击黑出租专项整治活动,14日,记者跟随市场管理大队的执法人员亲身体验了一把“打黑”过程,一个小时的时间,四辆“黑车”落网。 14日上午9点,结合市民举报,道路市场管理大队的执法人员兵分四路来到火车站、振华购物中心等客流较为密集的场所。不一会儿,一辆“黑出租”出现在路边,司机摇下车窗,招呼路边两位正在等车的女士上车。见此情景,记者跟随道路市场管理大队的执法人员们驾车在后面远远跟着。 大约10分钟后,拉着市民的这辆“黑车”在芝罘区一酒店门口停了下来,后车的执法人员见状立即跟了上去,悄悄围在了车边。此时,车上的市民已经付了钱,“黑车”司机麻利地掏出钱包找零钱。 两位乘客刚下车,道路市场管理大队的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打开前门,向司机亮出了执法证,“我们是市交通局运管处道路市场管理大队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我们现怀疑你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请配合我们调查,谢谢!” 与此同时,另外两名执法人员拦下刚刚下车的两位市民,向她们求证了打车的过程。“下车的时候司机要了我们9块钱,我给了10块,他就找给我1块,车上没有计价器,也没有里程数,就是随便要的价吧。”其中一位女士说。 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告知“黑车”驾驶员,“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之规定,我们现依法对你的车辆进行查扣,你有权进行解释。” “黑车”司机见状,小声地对执法人员说,“大哥,我是第一次跑‘黑出租’,不了解情况。”尽管司机这么说,但眼尖的执法人员还是一眼便瞅见了副驾驶座前方的杂物盒里放着一副空车灯。依法收缴了空车灯后,“黑车”司机顿时没了脾气,乖乖跟执法人员做了现场笔录。 在随后的一个小时中,记者跟随其他几个执法小组查处了三辆“黑车”,尽管被查处的“黑车”司机在执法人员面前或蛮横,或软磨硬泡,或蛮不讲理,但在证据面前都败下阵来。 依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四辆“黑出租”,四位“黑车”司机也将面临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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