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在烟台某高校毕业的小王委托人事代理公司托管档案,迟了几天去拿档案,却被告知得再交一年服务费共500元(详见本报13日C09版)。14日,记者从莱山区人社部门了解到,小王是因缺少调档函才拿不到档案,并非是没交上服务费。 14日,莱山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到了记者。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对此事做了调查,发现小王未领取到档案并非是因为服务费的问题。而是因为调取档案需要小王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开具调档函,人事代理公司才能将小王的档案给他。而现在因为小王缺少调档函,才没有拿到档案。 工作人员称,小王在委托人事代理公司托管档案的时候,已经交纳了相应的服务费。虽然晚了几天,但是领取档案的时候只要相关手续齐全,不需要再交纳多余费用。给小王办理档案调取的工作人员可能不了解这个事情,所以才造成了误会,认为没有拿到档案是因为没有交钱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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