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4日讯 近日,烟台市纪委监察局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招远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广播电视台党组副书记、台长滕佳良长期借用企业超标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山区张格庄镇中心卫生院计划免疫科工作人员王大朋工作日午间饮酒,被诫勉谈话,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莱州市神堂卫生院院长王伟和副院长杨磊公款购买猪肉券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栖霞市大柳家广播站站长宋吉合公车私用,被责成作出书面检查,缴纳用车费用,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从严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改进作风各项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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