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刘珊) 为规范客运票价行为,保障春运畅通,近日,禹城市物价局召开了春运客运价格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运客运票价监管工作。 禹城市物价局要求参运单位不得以低档次车高套、短(中)途通售等形式变相涨价,不得以更换车型为名义或以变相包车名义提高票价,不得因雨雪冰冻异常天气绕道行驶擅自涨价,不得在发售给旅客的车票价外另加收任何费用。要求各客运站必须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要在站内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客运班线价格,营运客车必须在车厢内张贴票价、里程表以及物价和交通部门的监督电话,销售客票票面上应标明车辆类型、等级和当日执行价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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