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公司拖欠130万工资,法院执行督促 |
100多位农民工拿回血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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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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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月14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张梅 李传玖) 近日,东平县法院执结一起农民工人讨薪案件,被执行人泰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支付拖欠工程款等费用150多万元,100多名农民工人拿到血汗钱。据了解,泰安两级法院正开展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专项治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 2011年,山东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东平某开发投资公司开发的一项工程。工程完工后,该投资公司拖欠工程款400万元。2011年11月7日,投资公司、房地产公司与建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投资公司所欠的100多名农民工工资由房地产公司支付,房地产公司同意支付。 协议签订后,房地产公司支付270万元,剩余130万元却迟迟未履行。眼看血汗钱打水漂,100多名农民工向法院起诉。 2013年12月16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几名农民工代表找到主办法官,把拖欠工资问题再次反映给法院,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下达强制执行通知书和传票,敦促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但是,房地产公司仍然以种种理由拖延,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向其讲明拖延履行法律后果及社会影响,该公司才两次召开董事会研究此事。 14日,记者从泰安中院获悉,经过干警多次督促,房地产公司终于同意支付欠款,并于9日上午,按时将150多万元款项打到法院账户。 “年底正是农民工讨薪高峰期,两级法院将把追讨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确保农民工兄弟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泰安中院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泰安两级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是根据最高院统一部署进行的。执行案件主要是2011年度到2013年度受理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 活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集中治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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