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月14日讯 14日,记者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3年,枣庄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522件,执结金额18.55亿,实际执行率达到93.35%。共对460名恶意欠债不换的“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中3人受到刑事处罚。2013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排查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149件,标的额890.6万元。已全部清理完毕,执行标的额881.7万元,提前半年完成省法院的要求。 据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排查出的执行积案,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责任制。 枣庄中院执行局长姜传兴介绍,临近年关,涉民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更加关注案件的执行进度,目前该院已经制定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凡已经立案执行的,无论是否超执限,都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执行力度,优先执行,争取在今年1月20日前实际执行完毕。枣庄中院还将依托三级法院联网的办案办公系统,建成内外联动、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功能齐全的执行指挥中心,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加强快速反应。(于鹏 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魏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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