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22日讯(见习记者 徐瀚云) 从全省森林防火通报会获悉,2013年3月青岛、临沂发生了两起森林火灾,相关党政责任人已被省纪委、监察厅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 2013年3月6日,青岛市城阳区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受害林地面积1200多亩,经济损失高达140余万元。经公安机关侦破,火灾系即墨市鳌山卫镇马前村村民梁某乱扔烟头引燃荒草引发,火灾肇事者梁某涉嫌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3月9日,临沂市蒙山旅游区发生森林火灾,火灾过火面积203亩,烧死、烧伤树木7000余株,直接经济损失130余万元。火灾系柏林镇大石头村村民郭某公在其承包的林地内生活用火所致。火灾肇事者郭某公涉嫌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涉及两起火灾的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和责任人也分别被省纪委、监察厅给予了党纪和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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