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2日讯(记者 李榕) 22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获悉,根据省统一部署,德州市将落实电价优惠政策,兑现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电量款,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免费电量款将于春节前后发放到位。 “自2012年7月1日起,根据省统一部署,德州市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同时,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德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按照规定,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免费电量款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兑现,即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按实际用电量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财政部门按照物价、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名单和免费电量款需求数及时拨付资金,将返还的电费兑现到户。 “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的免费电量款,将通过低保一卡通于春节前后发放到位。自2014年4月开始,免费电量款将定期发放,并随家庭退保而停止。”该负责人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