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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整治机动车“四非”见成效 |
排查机动车各经营主体656家,27家企业无生产资质 | |
- 2014年0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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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1月22日讯(记者 邢孟) 截至22日,菏泽在全市范围内共排查机动车各经营主体656家,发现并查处涉及“四非”问题企业(单位)100多家。各县区针对违法生产厂家进行了督导清理,根据企业不同问题实行责令停止生产等。菏泽市开展治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机动车“四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卓有成效。 菏泽市开展治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机动车“四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配合协作,通过明察暗访对全市各县区机动车“四非”问题进行了逐一摸底排查、集中整治,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2日,菏泽市开展机动车“四非”问题治理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汇报在郓城县杨庄集镇举行。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四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在菏泽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菏泽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六大部门分赴各县区,组成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对全市各县区机动车生产、销售及回收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本次集中拉网排查中,菏泽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联合各县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深入辖区机动车生产、改装、报废、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在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了督导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监督整改和依法查处。 截至22日,在全市范围内共排查机动车各经营主体656家,发现并查处涉及“四非”问题企业(单位)100多家。行动中,各县区根据本县区实际情况针对违法生产厂家进行了督导清理,对涉及“四非”问题的企业根据企业不同问题实行责令停止生产、查封生产车间、停业整顿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措施,对非法改装、拼装大货车进行突击检查,对废旧汽车零件进行回收,对电动轿车门市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等,成效显著。 会议要求,在下阶段工作中,针对“四非”问题仍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排查和治理力度,确保整治到位不留死角,继续安排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在前期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生产资质手续,企业进货渠道、销售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针对企业产品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督促问题生产企业尽快办理合法手续,对顶风而上无任何资质进行生产、销售的人员、企业进行严格惩处。另外,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予以注销,对无前置审批证件或不齐全的企业一律限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对情节严重的坚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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